据《三湘都市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天涯等论坛爆料山西大同市灵丘县修建了一长约2000米的水泥路,路尽头约四五十米处为该县交通局局长家的祖坟,村民戏称此路为“上坟路”。该局长回应称修建此路完全是为了开发旅游景点,不存在私利。然而,旅游景点真的存在吗?局长家的坟地即是旅游景点?
据了解,在那条路的尽头或附近,“是一片荒芜之地。只在300米开外的地方有一座破旧的寺院,寺院的大门紧锁,门庭凋零。”如此景象也成了“旅游景点”,怎能不引来一片质疑?对此,局长仍然坚称那是为了开发旅游景点而修的,是旅游路。而且局长修那样一条路,有着“充分的理由”:“完全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旅游景点开发到哪里,路就修到哪里’的要求而修建的。然而,开发旅游景点没有一定标准吗?若要开发一个旅游景点,必须有一些基本条件,须进行可行性论证。试问,远离市区的一座大门紧锁的破旧寺院,有多大的开发价值?
另有灵丘县交通局办公室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那条路通往寺院,是为了方便群众去寺庙。但据调查,早在2006年,灵丘县东河南镇党委、政府建立了清泥涧移民新村,先后将灵源寺、段庄、尧峪、鹿沟4个自然村村民迁入新村。对此,有网友质疑,既然灵源寺村的居民2006年已经迁走,到灵源寺烧香拜佛的游客又数量稀少,为何还在2007年修这条水泥路呢?为这样一座寺庙修盘山公路是否资源浪费?对此,网民形象地赋诗一首:“自古百善孝为先,孝也有道莫贪婪。公权铺就上坟路,祖宗在天也愤然。”编者以为,官员的职责与使命是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然不论是“上坟路”还是“旅游路”,都与百姓的利益相隔甚远,官员唯有将城市带向发展之路,使百姓走上幸福之路,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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