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宣布了针对英特尔的几条限令,以此作为与后者就相关指控达成和解协议的一部分。FTC此前指控英特尔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一直在阻碍市场竞争,并增强其在微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
FTC称,和解协议禁止英特尔通过威胁、捆绑价格或其他方式来排斥或妨碍中央处理器(CPU)或图像处理器(GPU)产品市场的竞争。
根据和解协议,英特尔不得向电脑生产商虚假描述非英特尔CPU或GPU产品的性能,而且不得对与非英特尔产品供应商进行合作的电脑生产商报复。
该委员会称,英特尔不得向电脑生产商提供利益诱惑,以引导后者作出独家使用英特尔芯片的承诺。
和解协议的另外一项条款要求英特尔调整其与高级微设备公司(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 又名:超威半导体)、英伟达(Nvidia Corp.)和威盛电子(Via Technologies Inc.)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使这些公司拥有更多自由,即在不面临英特尔就专利侵权提出诉讼的威胁下,赋予这些公司能够考虑与其他公司合并或组建合资公司的更多空间。
FTC称,这份和解协议将有助于恢复市场竞争。
英特尔在一份公告中称,和解协议清楚地表明公司没有承认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也未承认FTC提出的控诉内容属实。英特尔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Doug Melamed在公告中称,和解协议构建了一个框架,这将使得公司能够继续参与市场竞争,并以最合理的价格向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并表示,诉讼和解的达成使公司不必继续在FTC指控案中耗费精力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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