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9月5日报道,山东安丘市今年首创评选最差公务人员的先河,对评出的年度最差公务人员将进行公开通报。此事在当地引起热议,有人质疑评选最差公务员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最差公务员”当然客观存在,评选“最差公务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公务员玩忽职守的工作态度。然而,编者以为,想要让“最差公务员”的评选公正无偏,却绝非易事。
首先什么样的公务员是最差的公务员?似乎没有一定的标准。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在公务员评选过程中,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先由领导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然后对各参评人员进行分解点评,最后由领导提名,大家分组讨论,确定人选;二是由参评者互相推荐,也就是所谓“互评”,后领导决定举手表决;三是将参评者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根据投票情况,决定人选。表面上看,上述的这几种情况看似很公平、很透明;但实际上,无论是哪一种方法都不可避免地有浓重的个人情感,且最终还是由领导决定取舍。 与此同时,在公务员的评选上,谁优谁劣很多时候却并不那么泾渭分明,尤其是当公务员存在于不同的部门之中,工作内容和目标更是大相径庭,这就好比非要让跑步运动员和跳高运动员放在一块儿比出个高下来,如此“一锅乱炖”,不仅很难客观,公正性更无从谈起。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最差公务员的评选,目的无外乎通过负激励去提高所有公务员的忧患意识,并借助一种耻辱文化迫使“当事人”警醒并改正自身的不足。但安丘市在评选愿景中,仅仅是“对评出的年度最差公务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然而,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与最差公务员没什么关系,即使戴上个“最差公务员”的帽子,除了“面子工程”受损意外,并没有实质性的约制作用,更无益于评选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因此,编者期待最差公务员的出炉,不仅仅是期待安丘市尽快完善相关评选机制,更是期待能将评选机制与惩处措施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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