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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你小心了吗?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44    更新时间: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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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大家都有如此经历,超市柜台上,折价近70%的“特惠”水饺、“买一送一”的牛奶或者果汁、“买大送小”的面包……每到周末,全国各地不拆超市卖场上,大量“特价”、“优惠”产品,琳琅满目,消费者抢购如潮。
    这就是“临界食品”,从促销手段上,都大同小异。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商场促销员会将较为新鲜的产品与这类产品,用黏胶带捆绑销售。如果不注意,还真看不出来。据编者观察,超市中,临界产品的捆绑销售主要存在于牛奶、酸奶、果汁产品中,无论是酸奶“买一盒送一个”,还是果汁的“买大送小”,仔细看,你会发现:有的是只有小瓶离保质期相差不远,而有的则是大瓶的保质期还剩下10天,小瓶的保质期只剩下2天。
    此外,在饼干“买一送一”的促销柜台前,记者还发现:在被捆绑附加的“临界”饼干上,丝毫找不到生产日期。买回家剪开捆绑的胶带,才发现,胶带刚好粘在日期上,胶带上的颜色,刚好掩盖住了即将过期的生产日期。
    对此,曾在超市做过促销员的网友小妖介绍,将“临界食品”作为特价促销,是很多品牌、很多超市都采取的方法。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虽然没有坏,但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愿意买的。事实上,将快过期的食品搞捆绑销售,就能顺利卖掉很多。此外,她还透漏:在捆绑销售时,黏胶带是有学问的,要尽量把“临界食品”包装上印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限”的那一面遮住,让消费者不易察觉。毕竟,“临界食品”并没过保质期,这种做法并不算违法;若是真的过期了,超市卖场也会及时将它们下柜。

    对“临界食品”,编者查询相关国家标准,发现: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做出醒目提示”。只是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而是指导意见,因此,很多经营者没有采取这一做法。
    对这一现象,网友素心认为,“快过期的食品,标注出来特价销售,消费者知道了,也没觉的什么,甚至很多人根据经济情况,反倒决定去买;但如此故意遮掩,反倒令人心理不舒服。这不是有意欺骗吗?”而有的网友则说,在上海、北京等销售中高档食品的商店里,都有专门的“临界食品专柜”,明明白白告诉消费者,降价的原因是因为“临近保质期”。如此举措反倒提高了商场的信誉度,引来不少回头客!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对临界产品的促销,有了标准,就应该去执行标准。从销售原理上来说,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是商品销售的障碍。但如果采用一些“不经意”的手法可以隐藏,对消费者来说,反倒是一种心理伤害。这事虽然事小,但对生产和销售商家来说,确是“信誉度”这座大坝倒塌的严重“蚁穴”。此外,编者也想提醒消费者,对捆绑类食品请留个心,切记家人的饮食健康疏忽大意不得!

文章录入:user8    责任编辑:use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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