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6日《中国经营报》报道:郑州家乐福惊现“10年珍藏版”“文物级”方便面。消费者在家乐福超市惊奇发现一种“味丹”牌排骨鸡面的包装袋上竟有“即日起至98年2月28日止……”字样。工商局工作人员非常肯定地说:“这种方便面肯定是假的,家乐福敢这样糊弄老百姓,必须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还在该超市发现其他一些“问题食品”。家乐福中西区媒体经理黄蕾说:“家乐福在全国有130多家店,这么大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很正常,我们既不否认出现的问题,也不推卸责任。”
实际上,家乐福销售“问题食品”并非自今日始。通过百度搜索“家乐福假货”,竟然出现75100篇相关的信息:上海家乐福出售变质猪肉、杭州家乐福超市销售157瓶假茅台酒、北京家乐福双井店被发现有假冒“鳄鱼”“花花公子”“路易威登”等品牌的钱包……如此卓越的“战绩”实在让人叹为观止!然而,家乐福并没有吸取经验教训,依旧风波不断,并认为“家乐福在全国有130多家店,这么大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很正常’”。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不仅仅是对自身品牌的不珍惜,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无视与侵害。
据家乐福内部人士透露,从采购到上柜销售至少有10道质检关卡,也就是有10次发现问题的机会。但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假货事件仍然连续不断?国家标准频道了解到,家乐福作为国际零售巨头,无限止地追求低成本,迫使供应商在降低成本上铤而走险,购进假冒产品,销售过期产品等坑害消费者的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家乐福的风险控制机制,出售假冒产品的风险全部由生产和供应企业负担。因此,家乐福在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又不用承担风险责任,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更加有恃无恐。但是,长此以往,消费者还会再买账吗?家乐福要想一直保持国际零售巨头,赢得消费者的民心,改变自身企业管理体制迫在眉睫。否则,家乐福难保会变成消费者心中的“假乐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