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由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旧宫三角地保障房项目部分在建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检测和专家论证,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拆除B、C区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另外两栋楼进行局部加固处理。这是北京保障房建设中首次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的案例。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项目下的几栋商品房全无质量问题。开发商解释说:因为建的先后顺序不同,材料以及流程和建设时间都不同。建商品房用好材料,建保障房用劣质材料,其中的区别对待足以说明问题。因为保障房利润低,赚钱空间小,所以从开发商到建筑商,都会从各个环节上缩减成本,于是就造出了不得不拆了重建的豆腐渣工程。这果真验证了那句“便宜没好货”。而事实上这只是劣质保障房的一个代表,媒体已报道过多个劣质保障房的案例。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保障”房绝不能成为劣质房的原因。越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越需要在质量上进行严格的监管。首先,因为保障房上打着政府供给的标签,所以保障房的质量也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保障房出了问题,民众会自然地将其与政府联系起来;其次,一般低收入者才会去住保障房,政府对这些抗风险能力低的人,更应提供起码的安全保障。
此外,监管部门的缺位尤其需要问责:板子不仅要狠狠地打唯利是图,在生产建筑材料时偷工减料的生产商,而且还要打那些在监管问题上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保证人们住上安全可靠的保障房,相关部门必须从源头抓好监管,保证房屋建设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不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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