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湖南省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中出现“瘦肉精”的问题,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检查和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于3月16日在全省全面铺开。
3月15日晚,中央电视台曝光河南省等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制作肉制品的问题后,湖南省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当晚紧急研究部署,在原有常规监管基础上制定了加严监管工作方案。3月16日,迅速组织召开全省各市州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专题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检查和打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于3月16日在全省范围内铺开。全省质监系统加班加点,日夜奋斗,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抽样检验。对辖区内所有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验以猪肉为原料制成的加工食品,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等。
二是严格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的要求,严格检查企业是否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等,特别是对生产企业采购原料(鲜肉、冻肉等)是否向供货者索取含有瘦肉精检测项目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及非疫区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对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和不合格产品,将严格依法处理。发现企业生产的肉制品中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封存扣押,并督促和责令企业履行召回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定职责,对企业违法行为从严立案查处,努力确保全省生产加工肉制品中不出现“瘦肉精”的问题。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质监局“12365”受理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受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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