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民徐先生和王女士,分别在长春市亚泰大街上的家乐福新天地店购买了一些食品。不过,让两人都没想到的是,两人购买的食品一个有异味,一个过了保质期。都说顾客是上帝,可徐先生和王女士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实在是让他们难以接受。
从王女士给记者提供的这张购物小票上看,王女士是在17号中午11点53分在家乐福购买了鸡胗,价格为13块6。王女士说,从买完到她发现有异味,中间也就是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如果不是购买的时候就存在问题,这鸡胗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变质的。发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王女士便返回到超市的服务台,要求超市的负责人给自己一个说法。王女士说,我到超市的柜台后,他们就说你找这个找那个,找谁现在也没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啊。
与王女士的遭遇类似,市民徐先生是在17号下午14点54分,在这家家乐福超市购买了两袋北京烤鸭和一袋肉串。徐先生说,刚走出新天地的时候,我看了一下生产日期,两个生产日期时已经过了两个月了,一个生产日期是今天到期。记者看到,这两袋北京烤鸭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份,保质期为六个月,显然已经过期。而这袋肉串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17号,保质期为十二个月,正好是在徐先生购买的当天过期。花了将近100块钱,却买来过期食品,这让徐先生无法接受。徐先生说,我找他们负责人,他们负责人说给我退了,也没有给我个合理的说法。我从3点半开始等,一直等到现在,连个人都没看着。
17号下午5点多,记者陪同两位市民来到了家乐福新天地店的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帮记者联系了负责人,让记者和两位消费者耐心等候。就这样,从6点到7点,记者足足等了一个小时,该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始终没有出面解决此事。随后,这名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自己有事在身无法到现场。对于王女士,他们同意给予其十倍的赔偿。但是,对于徐先生买到的过期产品,他们还需要做进一步调查,才能给出处理结果。最后,一名超市的工作人员给了徐先生这样的答复。工作人员说,烤鸭这种东西吧,我们总共有11个库存,我们是昨天的库存,但是截止到现在,还是11个。然后我去查一下有没有销量,如果没有销量的话,这个商品确认不了是不是我们商场的,我们的商品跟所有超市里的都是一个条码。
截至到记者离开时,该负责人一直没有出现,而王女士和徐先生还在等待超市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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