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贸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要素构成
由于商贸企业的产品是商品和服务的组合,而销售服务质量不可能如硬件产品那样等待检验合格后在交付顾客,它取决与服务提供过程的质量。因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内贸部有关部门与1997年初发布了一个适用于商贸企业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实施指南(详见附录2),它依据ISO 9001或ISO 9002编制而成。现根据该指南,简述一下商贸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构成
1. 管理职责
商贸企业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确定质量目标,并确保各级各类员工理解并认真实施。
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有关文件和组织结构图。
应确保各项质量活动所必需的资源,如设备、仪器、经费、尤其是适宜的人才。
要按规定的实践间隔进行管理评审,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活动适应性进行正式评价(ISO 8402)。其主要内容是评价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分析顾客的满意程度、投诉和销售状况。
应在管理层内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授予其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体系,并代表企业应质量体系事宜与外部联络等权限。
2. 质量体系
商贸企业应编制一套包括质量手册、管理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质量记录的质量体系文件,以建立和保持一个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为了不断满足顾客要求,应根据市场新系,进行服务质量策划,如编制服务质量计划,其内容包括营销策略、商品或服务种类范围、销售方式、服务质量控制等。同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资源和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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