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商贸企业应对商品的搬运规定相应的搬运(包括装卸)方法,以防止商品损坏或变质。
根据客观需要,对商品的包装、包扎进行控制,以确保商品的安全及不受损。
在商品购入后至售出前,还应采取适应的防护措施,如规定堆放层数,做好防火、防雷、防潮等。
无论是在商场交付,还是送货上门交付,均应确定交付要求。
16. 质量记录的控制
商贸企业应对分供方评定具路、合同评审记录、商品检查验收记录、服务巡视记录、顾客投诉记录、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等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变质、损坏或丢失。
17. 内部质量审核
商贸企业应任命若干个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有内审员资格的审核人员,按年度内审计划,实施内部质量审核,提交内审报告,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项。
18. 培训
商贸企业应编制员工培训计划,针对各类人员分别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资格考核,并保存培训记录。
19. 服务
商贸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诺和实施使顾客满意的售后服务,如对一些商品实行“三包”等。
20. 统计技术
商贸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采用统计技术的领域,积极采用相应的统计技术,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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